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二、参加单位:各设区市
三、竞赛项目
(一)少年甲组:
(二)少年乙组、1997年组、1998年组、1999年组
自由泳全能:50、100、400米自由泳,
仰泳全能:50、100米仰泳,
蛙泳全能:50、100米蛙泳,
蝶泳全能:50、100米蝶泳,
4×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年龄规定
1、少年甲组:1992年至1994年出生者;
2、少年乙组:1995年至1996年出生者;
3、1997年组:1997年出生者;
4、1998年组:1998年出生者;
5、1999年组:1999年出生者;
(二)、参赛资格
1、运动员必须持有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方可参赛。
2、各年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。
3、在省队集训、试训运动员及在省体校的学生,代表原单位参赛,占原单位名额。
4、外省引进运动员只参加测试,一切费用自理。已将户口转至本市(县、区),并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的可报测验,选拔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。
5、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运动员不得参加。
6、各参赛单位可派领队1名,教练员3名,男、女运动员各15名(年龄组自行调整)。名额之外自费参加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,计成绩名次。